晨报讯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劳动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中心获悉,本市调整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医疗待遇方案. 从今年1月1日起,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住院医疗费 的起付标准从2682.3元调整至15百元,[在]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也可以享受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.
«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»原有规定,住院医疗费用 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的10%,即2682.3元. 调整后 的政策改变这 一计算方法,改为固定费用15百元. 【关注焦点:食品安全维权"太"字】
根据这 一新规定,外来从业人员[在]本市发生 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5百元后,超过部分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%,而个人只需要承担20%. 但比如果住院医疗费用低于15百元 的,只能由外来从业人员自己承担. [在]这次政策调整中,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被新纳入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. 【健康导读:新西兰食品安全局 中国食品符合质量标准】
12333电话咨询中心有关人士解释说,为使外来从业人员 的日常小毛病都能得到治疗,[在]他们参加综合保险期间,可以享受日常药费补贴待遇,标准依旧为平均每人平均每月20元. 目前,全市已有4百万名农民工领到综合保险卡,并享受日常药费补贴待遇.